
一、馬紹爾經濟實質法案背景介紹:
源自歐盟歐洲經濟與財政事務理事會《企業征稅行為守則》(以下簡稱“企業征稅守則”) 的立法淵源.歐盟主要關注低稅率或零稅率稅收管轄區內利潤過高而經濟實質過少的企業.歐盟成員國統一采用企業征稅守則“原則”,并推動不適用歐盟條約的第三方國家和地區也 采用這一守則.《守則》標準 2:2 所述的歐盟“公平征稅”原則: 對約 213 個司法管轄區進行篩查,以審查是否根據企業征稅守則標準,采用了相應的法律及 程序.根據篩查結果創建了“歐盟稅務非合作司法管轄區名單” ,第一份“名單”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發布并定期更新,體系建立之初有17個國家和地區被列入黑名單,有47個國家和地區被列入灰名單。當時這份名單包含兩個全球TOP3的船旗注冊國——馬紹爾以及巴拿馬。歐盟會對這些名單定期進行審查,以便移除或增加新的國家和地區。隨后在2018年3月的每月例會上,歐盟正式決定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從黑名單上移除!而到2019年年中歐盟發布的“新避稅天堂黑名單”,馬紹爾在此被“黑”,隨后2019年11月,馬紹爾群島在此被從黑名單移至灰名單中。
2020年2月18日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經濟與金融事務理事會(ECOFIN)會議上,ECOFIN宣布馬紹爾群島共和國(以下簡稱馬紹爾或RMI)被列入“白名單”。白名單主要的評級真正反映馬紹爾群島的國際公司治理和稅收標準承諾”,進入白名單后,馬紹爾開始正式推行經濟實質!所以目前馬紹群島將著眼于下一階段的合規,包括經濟實質要求的實施。
二、馬紹爾經濟實質法案適用對象:
該法案適用于所有從事相關活動的相關實體,所有的非本地居民企業都是相關實體(relevant entity),但馬紹爾群島以外的司法管轄區的稅務居民除外。具體來說,任何稅務居民 (Tax Resident) 所在地為馬紹爾群島以外的公司,均不包含在此范圍內,即無經濟實質要求,未有從事相關活動的實體也同樣無經濟實質要求。
A.如能提供非馬紹爾群島的稅務居民身份證明可以被認定為非相關實體:
1.稅號
2.稅務證書
3.繳稅單
4.或其他
B.馬紹爾經濟實質法認定的相關活動包括:
- Distribution and service center business – 分銷與服務中心
- Financing and leasing business – 融資與租賃
- Fund management business – 基金管理
- Headquarters business – 總部業務
- Holding company business – 控股公司
- Intellectual property business – 知識產權
- Shipping business – 航運業務 (涉及一艘注冊在馬紹爾群島的船舶)
- Banking business – 銀行業務
- Insurance business – 保險

三、 馬紹爾經濟實質申報時間:
首次申報預計于2020年7月1日執行,具體以政府線上申報系統開啟為準。申報周期以成立日期后每個周年作為申報年度,已經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一個周年視為財年周期,進行申報。
1. 2020年7月1日及之后成立的公司,首個申報周期為成立日后的首個周年日期。
2. 2020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首個申報周期以2019-2020為財務年度。
四、不遵守經濟實質,違規的后果是什么?
如不遵從經濟實質要求的公司可能會面臨財政和刑事處罰,并有可能從公司登記冊中除名。 此外,有關當局將與公司的直接母公司、最終母公司和最終受益人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內的 有關當局交換不符合經濟實質要求的公司的某些信息。
五、客戶需要做什么?
所有實體,無論是否屬于經濟實質法案規管范疇,均須完成自我判定。并根據周年成立日期,進行網上申報。建議您根據實際情況先了解和判定您的馬紹爾公司是否有從事上述相關活動。馬紹爾群島不要求馬紹爾公司的持有人提交任何分類報告,關于判定事宜,可以直接聯系上海歆聯商務公司進行咨詢。
六、總結
通過以上馬紹爾公司注冊代理上海歆聯商務為您解讀的馬紹爾群島經濟實質法案,相信您已經有了很好的了解。最后,馬紹爾群島政府以及其注冊處希望我們向您轉達一個重要訊息,經濟實質法將會是所有海外屬地都會要執行的一部法律. 在所有的已實施或即將實施經濟實質法的司法區中,馬紹爾群島擁有最為靈活的判定標準,希望能夠保持其作為離岸屬地特有的優勢以及便捷性,一如既往是大家海外業務的最佳首選。

